对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人,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 上述的所出的题目的答案已经过时了,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
在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是 答案:A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交增值税的是受托主还是委托方.为什么?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实施细则规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因此,都是受托方而不是委托方.“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举个例子:修配厂的修理工为客户提供修车劳务,客户交给修配厂的修车费属于增值税的应税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而本修配厂自己拥有的车出现故障,该修理工为本单位修理这台车提供劳务,则不包括在内,不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