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申请和受理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是指因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而发生的争议,根据《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
关于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管辖区内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下列争议不适用本办法: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森林和林木争议;水利设施、水产养殖涉及的水面争议;城镇基建用地规划和房产。
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