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结算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
资源税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 参考答案:错解析:【解析】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资源税的纳税义务 参考答案:A解析: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