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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行政许可程序 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程序是什么?

2020-07-25知识10

行政许可法中的特别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许可法中的特别程序如下:(一)特别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关系 特别程序是对一般程序的补充,有特别程序的适用特别程序,没有特别程序的适用一般程序。(二)国务院实施行政。什么是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 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是由行政许可法第46条、第47条和第48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行政许可法》对听证的程序是如何复议的? 第四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什么是听证, 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定前,向其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表 达意见、提供证据、申辩、质证以及。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有哪些基本规定?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的规定,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主要分为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程序。(1)特许程序: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的许可 方式,。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目录 第一章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农业行政处罚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种植业、畜牧(草原)、兽医、渔业、农垦、乡镇企业、饲料工业和农业机械化等行政主管机关。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管理机构。第四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管理机构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农业行政处罚工作。未设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农业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第五条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和受委托的农业管理机构应当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农业行政处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受委托的农业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应当。听证应当在行政机关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几日内举行?行政处罚法说10日,行政许可法说20日。哪个对? 法律没有要求接到听证申请几日内举行听证,只要求听证需要提前告知,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扩展资料: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除了听证外,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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