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段关于朗读目标中都要求有感情地朗读,有感情地朗读具体要求是什么? 培养学生的朗读能力是初中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国家语文课程标准》在“7~9年级学段目标”里,对初中的朗读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
1、假如有这样一个教学目标:“继续对学生进行朗读训练”其错误在于?请问这道题目的答案应该是什么? C,教学目标应该是“继续对学生进行朗读训练”的目的,比如“使学生朗读能力提高”
我们应该如何定位朗读教学目标 乍一看这一条教学目标,似乎是非常的合情合理,也很准确,为什么呢?因为《语文课程标准》中的阶段目标(第一、二、三、四学段)中都有“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一条。然而,笔者认为,如果我们再细细咀嚼这一句话,就不难发现,这句话虽然给我们的语文朗读教学提出了目标和要求,但是内容却是空洞的。为何?因为这句话其实就是句“高、大、全”的套话,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正确的废话,它可以将所有的要求囊括其中,也可以作为评判任何课堂朗读指导效果的依据,但却让人有“像雾像雨又像风”的感觉,就像我们在许多报纸上看到的类似于“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伟大思想”之类的的宣传口号一般。试问,学生朗读到什么程度就叫“正确、流利、有感情”了?我们又是通过何种教学方式(手段)使得学生达到这一要求的?写在备课本中的这一朗读教学目标并没有能够给人以明确的答案。笔者认为,我们在备课定教学目标时,对于朗读教学的目标,切不可仅仅是停留在“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一空洞口号中,因为这个口号太大了,再说我们在一节语文课中,也不可能指导学生朗读整篇课文,这在时间上是不允许的。因此,我们应该将朗读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