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黔西南州安委会办公室公布了我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应急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及“12315”市场监管、“12333”技术质量、“12366”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