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送礼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哪些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431336639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扩展资料:案例:干部公款送礼被处分南昌通报一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近日,青山湖区、南昌县、安义县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青山湖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祝勇流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经查,2016年7月,祝勇流安排财务人员采购防暑用品,财务人员为图便利直接在洪客隆八一广场店购得40张面值均为600元的购物卡。祝勇流得知后没有及时制止、纠正,反而安排财务人员将40张购物卡进行了分发,祝勇流本人也领取了一张。2018年5月,经青山湖区纪委研究决定。
公款旅游如何处理?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违反什么纪律? 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旅游行为直接违反了党的纪律。违反了八项规定的第八条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