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重大误解”怎么确定【事件经过】2003年11月23日,原告钱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买受人)向被告。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重大误解怎么办?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
房屋所在区域重大误解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撤消 摘要:房屋所在区域是当事人选择购买的重要因素,房产因市政规划区域调整而变更管辖区域导致当事人产生误解,属于合同法规定的重大误解,购房人可以依法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