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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费用按配比原则确认 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产生的基础是什么?

2020-07-25知识14

成本费用配比原则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mikes3721成本、费用配比原则:一、成本:占总收入的60%二、费用:占总收入的40%,不超过50%。1、工资:不超过总收入的20%,一般在15%~18%,包括基本工资、2113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奖、加班工资。2、福利费:占工资总额的14%开支(高5261温费、防暑药品等)3、工会经费:占工资总额的2%开支4、职工教育经费:4102占工资总额的2.5%开支5、各类保险:按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基金(不含商业保险)6、利息支出:按实(不含私人借款利息)7、折旧费: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1653折旧。8、无形资产摊销费:按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9、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10、房租、水电费:按实11、业务招待费: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1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收入的15%。13、办公费:按实。办公用品、打专印、茶叶、桶装水等。14、差旅费:按实。15、车费用:加油、过路、修理、属车保险等(一般车户名是公司的才可以报,私人的不能报,要报的话按发放工资计算)16、其他:审计、法律咨询等配比原则的含义包括()。 A.营业收入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 B.要求一 参考答案:A,B,C解析:配比原则,是指对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并应相互配比,以便计算本期损益。收入与费用的配比方式主要有。配比原则,指的是当期收入要与相关的成本费用相互对此。 参考答案:对请教成本费用与收入配比原则问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原文是这样的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可以看出,这里列举的不征税收入是没有成本的,所以不存在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是否允许列支的问题对补充问题的回答可能是对支出和成本的理解不同,造成了你的误解比如:财政拨款是财政拨给你的,你不需要花钱去买的,就没有成本,支出时做财政支出,财政拨款-财政支出=财政拨款结余,和成本没有关系的当然,免税收入的支出不能做为成本列支在应税收入中,这个要单独按照上面的公式计算,这样就不会造成重复扣除了请教成本费用与收入配比原则问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原文是这样的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七条 。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产生的基础是什么? (1)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对于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货币资金的收付,均以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受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2)配比原则是指将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产生收入所发生的费用配合起来进行比较,从而正确地计算出当期的损益。(3)配比原则与权责发生制原则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也有所区别。配比原则的实现有赖于权责发生制原则奠定的可靠基础,因为错误的成本计算只能导致错误的配比,但反之,即使成本计算正确,如果将部分产品销售收入与全部产品成本配比,同样计算不出正确的损益。因此,两个原则都具有独立的意义,不能相互取代。权责发生制与收入原则、成本原则以及配比原则有什么关系 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确认收入时一定要结转成本吗 配比原则如何理解 配比原则: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期间、该会计主体所获得的净损益。须知,配比原则最初是。请问,〈实际成本计价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 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确的计算企业当期损益。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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