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帮我解答下吧 广告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 别纠结了,你只是偏差理解了广告费用的性质。广告费用属于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请问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国地税合并后,业务范围中各有自己熟悉的几个税费种,彼此交流经常可以互补,不过有一个费比较特别,似乎大家都不太熟悉,那就是文化事业建设费。
高手,帮我解答下吧 广告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 别纠结了,你只是偏差理解了广告费用的性质。广告费用属于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因为,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认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按你的例子,广告费2000元按照会计准则已经在发生当期计入损益,不体现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如果将其视为资产(请注意这句话),其账面价值为0。因按税法规定,该类支出税前列支有一定的标准限制,当期可扣除的1500,当期未予扣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35326137除的500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以后可以抵扣),因此计税基础为500。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500之间产生了500的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你将广告费理解为负债是有偏差的,它应该理解为账面价值为零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金额因为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为2000,税法允许扣1500,剩余的500在未来期间也不允许抵扣(现在不能抵以后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