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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货物供应商不履约的怎么办 我公司在政府采购中标后,甲方提出要减少一项货物,我查阅了政府采购法,说是可以增加10%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2021-04-04知识0

政府采购项目哪些内容需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的履约验收内容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四五条和财政部2016年11月25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中。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履行不到位,采购人如何处理? 首先,采购2113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要主动与供应商沟通,了5261解分析产4102生问题的原因。如果是自身责任1653造成的,应主动改进。如果是对方责任,则应进行严正交涉,如对方确有实际困难,并请示放宽一定的履约时间,且采购人确实有放宽期限的余地,可与供应商约定适当放宽其履约期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如果是供应商的原因且又没有放宽履约期限的余地,或放宽期限后供应商仍然不愿履约或无能力履约的,应按合同约定没收履约保证金、追收违约金,已经部分履约的,应暂缓支付货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合同约定追究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比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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