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要求领导干部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 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发生利益冲突和落实十七届四中 全会提出的“完善党员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配偶从业规定 领导干部2113配偶从业规定:《国家5261能源4102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1653、子女从业内规范》依据有关法规,按容照具体、细化、可操作的原则,结合国家能源局近期发生腐败案件的教训和特点,为严防利益冲突,对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特别是从事个体经营、投标活动、中介服务、承办事务、担任职务等方面提出“六不准”。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约束,防止在家属问题上栽跟头、犯错误,真正做到痛定思痛,亡羊补牢,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参与矿产资源开发,不得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其他方面,参照以上规定。
如何处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情况 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十三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