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0名(含两委人员编制2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职数1名)。内设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13个内设机构(正司局级):(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保密、保卫、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二)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三)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四)直销监督管理局拟订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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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网查询网上企业:一般只能查询本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