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农民的区别? 《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
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 简明扼要告诉你:只有全家迁入 设区的市 并转为 非农户 的情况下,才没有,否则有!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符合以下2113条件的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生5261活在4102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1653系。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这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备,人死立即消灭。“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出生在该组织,且为已具备该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所生的孩子。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这主要是指对该组织的拥有与其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单单以户口来决定是否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兼顾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有失偏颇。扩展资料:实名登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参与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集体土地确权的基本条件,群众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其资格认定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为此,应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名登记制度,每年定期公示。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户口迁出的、自然死亡的、依法宣告死亡的、以书面形式自愿放弃成员资格的、义务兵和士官服役期间提升为军官的、服役期间留在部队当士官十年以上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户口落户外地的;被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式招录聘用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解散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其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