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多少以上应向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交易? 金融机构必须报告的大额交易有: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二十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一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
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的大额交易有哪些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什么是人民币大额交易 A、C、D。根据《金融机构大2113额交易5261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4102十三条规定:客户通1653过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下列交易属于大额交易:1、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当日单笔或累计现金收付;2、单位之间当日单笔或累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50万美元以上的转账支付;3、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当日单笔或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转账支付。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扩展资料: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从20万元调整为5万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报告义务已在2006年通过的反洗钱法中明确,具体报告标准在2006年《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已有规定。仔细对照管理办法的新旧版本,可发现新版本与旧版本的主要区别在于:1、在维持外币报告标准“等值1万美元”不变的基础上,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从现行的“20万元”调整为“5万元”。2、在维持外币报告标准“等值1万美元”不变的基础上,新增自然人大额跨境转账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20万元”。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