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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1-04-04知识1

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散装白酒1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0000元,收取包装物押 50000X17%1755/(1+17%)X17%8755元。按照税法规定,酒厂销售白酒时,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退回,均应当在收取时一并计入白酒的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成产粮食白酒和啤酒。 白酒是从价从量计征2113消费税,而且收取5261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就要计征4102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白1653酒的消费税=1000000×20%58500/(1+17%)×20%20000×2×0.5啤酒有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从量计征税额若是甲类啤酒的消费税=300×250若是乙类啤酒的消费税=200×220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3日,购入3万元原材料(不含税价),委托另一酒厂加工为4吨的粮食白酒A,支付加工费0.2万元。。

#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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