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大半年了没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公司在交。我想辞职,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 一、你可以要求用人单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9653764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社会保险费。1、《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虽然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你确实属于已经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你只要依法维权,肯定能够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双倍工资’。3、《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二、社会保险费是可以以现金的方式缴纳和支付的。三、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严重侵犯你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你可以选择如下方法来维权。1、举报或者投诉:你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2、仲裁或者诉讼:你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社保交了算不算违法?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标准不明确。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缴纳了社保,如果要辞退我,我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当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从次月起双倍支付工资,并且可以一直领到第二年,就是共有11个月的双倍工资,超出知一年的每一年补偿一个月。按照你的情况应该是12月中旬算起,至辞退之日的双倍工资。你可以直接向老板提出,如果他不同意,才向劳动局反映,但是要出具工作的凭证,例如工牌,工资条等等。下面是各类注意要点以及需准备材料1、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道、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版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权以证明劳动关系)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