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改税是什么意思 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税,是对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地下水和超计划用水适用较高税率,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在。
水资源税怎么征收 《扩 大水 资源 税改 革实 施办 法》明确,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份纳入水 资源 税试点改革。此外,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纳税人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按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行平转,明确试点省份最低平均税额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4元,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根据《办法》,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在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在试点期间将水资源税收入全部留归地方。不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形: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水资源税如何征收? 水资源税按季或者按月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