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合并商誉的计税基础为什么是0? 由于税法不认可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即商誉计税基础为0,商誉账面价值则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会计上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有二:第一,若确认,则产生新的递延。
免税合并商誉的计税基础为什么是0? 免税合2113并形成的商誉,相当于在没有交税的情况获得5261的一项4102资产,而资产的计税基础是税法上认定该资产在1653日后可以计入费用抵减利润的金额,这项资产本来就是免税获得的,会计准则上资产的耗费将形成费用,而税法上是不会认同该资产在日后还能转换成费用、递减利润的,所以税法上免税合并获得的商誉的计税基础就是0,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将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这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能确认递延负债大概是这样吧,也是初学,很忐忑
如何理解免税合并情况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未来可以所得税前抵扣的部分。在合并的后期工作中,商誉,作为合并报表上的一个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