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是么 2014年11月6日,国新办举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决定》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
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及程序 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上级机关重要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措施;(二)研究制定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三)审定重要政策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预算内资金安排计划;(四)审定涉及全办的政务工作和机关重大活动事项;(五)研究和决定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六)研究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事项以及办管干部的职务任免、调动和奖惩事项;(七)审定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大额度经费开支等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的采取;(九)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第六条重大行政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应经过下列程序:(一)调查研究。决策前,由相关的职能科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二)提出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综合论证,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个或多个决策方案。在拟定决策备选方案时,不得有以下情形:所采集信息失真或过时;遗漏必需的信息;隐瞒、歪曲真实情况;违反保密纪律。(三)听取意见。方案提出后,按涉及范围进行协商并充分听取相关。
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是么 2014年11月6日,国新办举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决定》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法定程序:第一,老百姓参与。第二,请专家论证。第三,风险评估。第四,进行合法性审查。第五,集体讨论决定,而不是行政领导一个人拍脑袋。袁曙宏强调,把这五大程序法定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走,如果各级政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就要被终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