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在第一中标人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下,是不是必须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招标投标2113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5261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4102行招标的项目,1653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一中标人放弃,应按顺序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由招标人决定。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还需要向什么部门书面报告投标情况?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还需要向什么部门书面报告投标情况?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咨询:招标人应当何时确定中标人?律师回答:答: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