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说法错误的有()。 A.代理行为,能够在代理人与第三人之 参考答案:A,B,C,E解析:代理行为,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所以A选项错误;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选项B错误。
依照《民法通则》规定,下面哪项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 答案2113应该选择B。民事代理一、简介5261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一4102种民事法律关系,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1653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二、特征1.民事代理行为源于代理人的代理权。2.虽然民事代理行为是由被代理人之外的代理人代尔为之,但是其代理行为必须由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不能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3.由所代理的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比如律师代理打官司)4.在代理关系中,相当一部分的代理行为是存在于对方当事人的,相对代理关系人被称为第三人,该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容忽视的,第三人对于民事义务履行与否,履行质量好坏都直接决定被代理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是否得以实现。三、适用范围1.民事代理只使用与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之内。非民事法律行为不可以使用民事代理。2.民事代理只适用于可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以当事人特定的人身,特定的身份、特定的法律资格密不可分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适用于民事代理的。
民法中代理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行为,跟民事行为什么关系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实现代理目的就是要实施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