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第七章 保密、档案及其他 第四十四条 水专项组织实施过程中实行保密制度。水专项保密管理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保密规定》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五条 水专项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将水专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档、文字资料、声像资料、照片、图表、数据信息等档案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水专项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另行制定。第四十六条 水专项建立规范、健全的科学数据和成果的共享机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水专项办有关科学数据共享和信息管理的规定,按时上报项目(课题)有关科研数据和成果。水专项办建立项目(课题)数据和成果库,实现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第四十七条 水专项办负责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并与重大专项信息管理平台相衔接。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水专项实施方案(公开版)、实施计划、项目(课题)立项、经费预算、监测评估、验收和成果等信息。相关单位或个人发布涉及水专项的重要信息,需要报水专项办批准。第四十八条 结合水专项目标的实现,水专项办制订系统的引进消化吸收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案和措施。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开展有关重大国际。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总则 重大专项的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资金提供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结合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要求和项目(课题)的特点,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等财政支持方式。对于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集成等公共科技活动,一般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对于具有明确的、可考核的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以及具有相同研发目标和任务、并由多个单位分别开展研发的项目(课题),一般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具体支持方式,由牵头组织单位结合项目(课题)特点和承担单位性质在编制实施计划时明确,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综合平衡的内容之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包括研究、中间试验试制等阶段)中发生的与之直接。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蒋琳玲XX公司科研课题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科研课题经费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筹措充足、专款专用,实现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预算审批流程严格合理,提高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科研课题(一)以公司名义承担的所有由国家及其各部委、总公司、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上级单位为课题提供课题经费的科研课题(以下简称“上级科研课题”),不包括与其他企业、高校联合立项的课题。国家及其各部委、总公司、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上级单位以下简称“上级单位”。(二)公司组织论证立项的公司级科研课题。(三)分(子)公司自行组织论证立项的分公司级科研课题。第二章 编制依据第三条 本办法根据以下制度编制:(一)财政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7月)。第三章 课题资金使用管理总体原则第四条本办法将对包括中央、地方财政、总公司拨款(以下简称“上级拨款”)与公司自筹资金在内的资金管理进行相应规定。第五条 自筹资金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上级科研课题中,公司除利用上级拨款进行科研工作外,还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