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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管理? 国有银行近两年的资本充足

2021-04-04知识11

什么是资本充足率?怎样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资本金充足率即商业银行风险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率。一般地,银行充足率越高,承受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该达到8%以上。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达到这一水平,一些大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也达到或超过这种水平,但中小金融机构特别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资本金则普遍不足。

我国银行曾用过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有哪些? 1998年国家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专门用于补充资本金,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4%。1999年,国家组建4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向央行再贷款和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债券的形式,按面值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收购形成于1995年底前的不良资产14000亿元,4家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因此平均下降10个百分点 2003年12月,成立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动用外汇储备450亿美元以该公司的名义向中行、建行两家注资,每家为225亿美元,使得两家银行终于达到上市所要求的8%的资本监管标准。此后,工行、国开行、农行先后获得汇金公司150亿美元、200亿美元、130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的注资。2004年,交行通过定向募股方式,补充了资本金191亿元,其中,财政部增资50亿元、汇金公司投资30亿元、社保基金投资100亿元。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资产率,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中行、建行、工行和交行四家银行先后采取不同的方式,将共计11861亿元的不良资产进行了二次剥离。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最后达到标准是多少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商业银行:(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二)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三)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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