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差旅费报销规定 2016年1月1日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
预借差旅费,后报销,余款交回,该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1、职工某某预借差旅费6000元,付现金:借:其他应收款-职工某某 6000 贷:库存现金 60002、职工某某报销差旅费5200元,余款交回: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5200借:库存现金 。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龙源期刊网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差旅费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为百规范单位差旅费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资金安全使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关键词:差旅费报销;存在问题;措施建议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因办理公务而所发生的城市间度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是“三公”经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支出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由于知差旅费在报销中涉及的费用类型较多,标准不一,容易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同时因差旅费制度不健全,单位执行不严谨以及管理上的漏洞,也会导致道人为因素的造假,不实票据入账,套取财政资金现象,给政府财政资金造成一定的损失。一、差旅费报销中存在的问题(一)提高开支标准表现为住宿费超标准、餐费超标准、准专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在差旅费管理制度方面都有具体的标准,出差人员应当按职务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选择住宿标准,伙食费也应控制在标准范围内。但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临时紧急通知或者正值旅游旺季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