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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毁,应将其静损失计入当期的什么科目?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属于什么

2020-07-25知识17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毁,应将其静损失计入当期的什么科目?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2113的存货损毁,应将其静损失计入当5261期的营业外支出科目4102。注意区分以下四种与存1653货有关的特殊情形:(1)入库前发生的合理损耗,记入存货的成本,不合理损耗,不应计入存货的成本,根据发生损耗的具体原因,计入对应的科目中。(2)应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3)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损耗,应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后转入“营业外支出”。(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扩展资料:存货毁损指的是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存货损失。企业的各种存货发生毁损,应以该项存货的成本价扣除回收的残值以及应由过失人赔偿部分,按实际损失数列为当期损失。参考资料:存货毁损_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范围,进项税不需要转出是什么意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这个问题属于“保险”范围。这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情况不同结果。具体情况可分为有保险和没有保险为判断。一、有保险的:无论是生命还是财产损失,都以合同约定为准。1、如果是农业,比如农民的土地。如果上了保险,那就是“国家赔偿”(其实也应该是“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赔偿。就看当时的土地保险是跟谁签的。遇到风灾、虫灾、雹灾、旱涝灾等都是有赔偿的。如果遇到地震洪水泥石流等,就看当时合同是怎么写的,如果说包括,那就是赔偿。如果在“免赔责任”里有这几条,那就是不赔偿的。2、如果是家畜、家禽或者人工养殖的动物,你给它们投保了,如果投保内容包括“自然灾害”(都有具体条款,分自然灾害的那种情况),出现的自然灾害在条款包括的范围内,那就会由保险公司赔偿的。如果保险条款中理赔责任里没包括“自然灾害”,或者不包括出现的那种情况,而“免赔责任”里有“自然灾害”,那就是没有赔偿的。3、农牧林机电水等,其他各个行业,都是各有各的种类划分和具体要求和区别对待的。一切按合同说话。如果是人,那就是多数保险公司的投保合同都是不包括“自然灾害”这一项的。也就是“免除责任”里有“自然灾害”。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首先谢邀,感谢。我们老百姓都是靠天吃饭,风调雨顺我们就有好的收益,如果遇到灾害,按我们就会一起遭殃,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一般性灾害天气造成的农业损失,政府有关部门尚无赔偿或补偿政策。农户要想获得赔偿可通过上相应农业保险,根据保险合同列明的条款,在达到条款规定的损失程度时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现在中国的每个省份都在总则的原则上有相应的自己的措施,可以去法律查询网址查询看看,每个地方的又不用,更具自己省历年的情况,和财务情况,补偿的标准和情况不一样的,但是都是在国家的条例基础上,不违背总条例。如2012年7月间,天津市连续遭遇了三次强降雨天气,造成全市大面积农田积水,一般深度在20厘米—40厘米,最深达1米以上,对天津市农业生产造成了重大影响。灾情发生后,市农委立即组织农口有关部门,深入受灾区县、农场、科研单位,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工作,提出抗灾减灾措施。市财政局积极安排下拨救灾扶持资金,对受灾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抗灾减灾起到积极作用。自然灾害也属于突然事件,国家多突发事件也有相应的措施: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

#地震#营业外支出#存货成本#存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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