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必须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准 绳,把握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农民自主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农民、机手为主 体,以服务。
成立农机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政府有何政策支持? 但是,由于我国“三农”工作的历史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32636330和现实所局限,农机专业合作社乃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当中,目前还存在几个具体问题,值得探讨。设备资源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难以实现设备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建与运作当中,有部分农民是以资金形式入股,有很大部分农民是以设备资源(农机具设备、土地资源)的形式入社的,社员将设备资源投入合作社,由合作社来经营,社员获得分红,社员仍是设备资源的所有者,而合作社则是设备资源的经营者,虽然合作社采取民主管理,但是在具体操作当中,不可能每位社员的经营意愿都能够满足,这就是说合作社的经营者只能采取民主集中的方式来经营,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设备资源的所有者与经营者是分离的。正是由于这个分离,就可能使社员投入的设备资源难以得到合理的利用与有效的保护。一个简单的例子,如农民以农机具入社,在农机具的养护当中,合作社认为是农户的机具,应该由农户养护;而农户则认为将机具入社,应该由合作社负责。农机作业服务面积的计量误差,造成合作社服务成本的增加与服务风险的增大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对合作社内部。
怎样认真落实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措施? 认真落实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措施的方法:(一)落实扶持政策协调落实对跨区作业的农机免收道路通行费,对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免征所得税,对农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