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主体:人,一群人(法人,其他组织)。具体: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客体:钱 建造,监督内容:你给钱,我出力,他动脑,政府监督
什么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其构成要素是什么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3.国家.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权利能力.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公民的权利能力可以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的权利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没有上述的类别,所以与公民的权利能力不同.2.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也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其中较为重要的一种分类,是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权利行为能力、义务行为能力和责任行为能力.世界各国的法律,一般都把本国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法人组织也具有行为能力,但与公民的行为能力不同.
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政府相关审批部门、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均可以成为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