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制问题 井田制是西周土地制度的主要构成形式,是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井田制在夏商两代已经实行,西周时期得到充分发展。当时,周天子是全国土地和人民名义上的最高所有者,由他来“授民授疆土”给诸侯。诸侯再把封区内的土地分赐给自己的卿大夫与士。因此,井田制具有国家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土地不能随意转让和买卖,这叫“田里不鬻”。当时田地上有纵横交错的道路和水渠,将土地分成了棋盘状的方块田,远远望去呈“井”字形,故称井田。屯田制为恢复发展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并保证军需,196年,曹操下令实行屯田,将流民按军事编制起来,垦荒种田,由政府提供农资,收成与官府四六分成,这叫民屯。此外,曹操下令士兵屯田,叫军屯。屯田的施行,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均田制太和九年(485),北魏政府采纳汉族地主李安世的建议,颁布均田令。规定丁男(15岁以上)受露田40亩和桑田20亩或麻田10亩,妇女受露田20亩,麻田5亩。实际授田时,露天加倍,以备休耕。奴婢授田与平民数量同。耕牛每头受露田三十亩,限4牛。三口人给宅基地一亩,奴婢5口给1亩。狭乡之民可迁往宽乡受田,宽乡之民可任意垦耕。地方官吏随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刺史15顷,太守10顷,治中与别。
古代几千石的俸禄是什么概念? 千石:丞相长史等是指月谷90 匿名用户 1级 千石:丞相长史等是指月谷90 斛,一年1080 石 秩石制起源于战国时期的秦国,秦汉成为定制,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前后 推行约。
露田和永业田区别 隋统一全国后,开皇二年(公元582年),隋文帝颁布了关于均田的新令,新令规定:“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皆给永业田,各有差。多者至一百顷,少者至四十亩。其丁男、中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