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辽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广告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龙山区某小区居民楼内的住户门被贴上了小广告。经执法人员细致检查,该小广告在附近3栋居民楼内均有出现,多达百余处,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环境。
执法人员经过调查走访后,成功将违法张贴小广告的当事人李某找到并传唤至支队。经询问,当事人承认了在该小区3栋居民楼内住户门上违法张贴小广告的行为。
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李某将违法张贴的小广告立即清理干净,并予以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侯远鑫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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