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土地权2113属争议,当事人首先可以5261协商处理,还4102可以通过1653相关组织或者机构进行调专解。协商属、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通过仲裁或者审判解决。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处理,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或者协议。
XX律师你好!我们村小组因山林权属争议,行政诉讼十三年,终审三次撤消XX府载决政府未彻底履行法院判决文书永远让我们不服下去怎么办? XX律师你好!我们村小组因山林权属争议,行政诉讼十三年,终审三次撤消XX府载决,政府未彻底履行法院判决文书永远让我们不服下去怎么办?
我到政府申请土地确权超过行政受理期限,我就告政府,后来在法院我撤诉政府承诺启动土地纠纷协调程序。 按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基本程序是:1、“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2、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636f7079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35303565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后,指定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