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报告有效期几年 环评审批报告有效期五年。超过五年决定项目开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431353362工建设的,应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扩展资料2018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落实,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管理的效能大幅提升;拉动有效投资,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说,除跨省、跨流域建设项目,部分新建规模化石化、化工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审批外,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都下放到省级生态环境。
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理是什么步骤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十年前的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是否可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