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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和默示违约 举例说明不安抗辩权,诺成与实践合同,默示预期违约这几个概念

2020-07-25知识10

举例说明不安抗辩权,诺成与实践合同,默示预期违约这几个概念 很久没做这种题目了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比如,甲方同乙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甲方是买方乙方时卖方。甲方因经营不善已经停产,此时卖方就可以根据不安抗辩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买方提供担保。否则卖方就可以再合理期限内解除买卖合同。诺成和实践合同,其实就是以交付标的物为显著区别的。诺成合同是指签约就生效的。实践合同是指交付才生效的。具体概念你自己。买卖合同大多都是诺成合同。即甲方同乙方签约后,就产生法律效力。而无需卖方把标的交付给买方。实践合同是实际交付才生效的。过去比较典型的就是赠与合同。但是随着合同法的生效,赠与合同也变成了诺成合同加撤销权的特殊实践合同了。根据我国合同法,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典型的实践合同。比如 甲同乙签订了书面借款协议。甲乙均为自然人。但是甲没有向乙方交付贷款,所以借款协议也不生效,乙方无法根据该书面合同起诉甲方要求甲方给付贷款。当然附条件的除外。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会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合同。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有什么? 预期违约与不按抗辩权都是关于合同实行的法律制度,都可以为善意签约人提供了一种自我保护,而且在宏观上具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功能,但两者是不能等同的,那么预期违约与。默示毁约与不安抗辩权区别 默示毁约与不-安抗辩权区别1、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以双方履行债务时间有先后之别为前提,并且只有先履行的一方才能行使;而预期违约则没有此前提条件。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前提。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异同点是什么? 1、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中止履行合同而寻求法律救济。2、行使权利主体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而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预期违约。3、行使权利所依据的原因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根据是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而预期违约所依据的理由是一方声明不履约以及债务人在准备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约。4、时间要件不同不安抗辩权要求应当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已到履行期。这是因为,如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择期可以根据期限规定进行抗辩,不必援用不安抗辩权。而在预期违约中,违约的时间必须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至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联系: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分别是。违约行为和不安抗辩权区别 1、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默示预期违约行为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在哪不同之处在于:1、适于的条件不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双方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的情况,而默示预期违约无此限制。。

#不安抗辩权#法律#预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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