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专题研究法治宣传工作会议纪要 政府办发会议纪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1-03-27知识5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毒品犯罪审判武汉会议纪要全文 法〔2015〕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全国地方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大单位军事法院,新疆生产。

2015年度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这是继四年前杭州会议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的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对于去年民事审判工作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更加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职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原发布者:李鹏亚治超工作会议纪要【篇一:源头治超工作会议记录4】源头治超工作会议记录二〇一六年(四月份)源头治超工作促进会纪要时间:2016年4月1日下午地点:永兴煤业治超办公室参加人员:组长郭有章、副组长薛宁献、副组长薛书松、成员何建忠、何安、余小隆、张俊以及相关人员。会议内容:本次会议由矿区治超领导组织传达、落实上午在矿区召开的源头治超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总结分析我矿区当前源头治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认真、细致、安排部署了下阶段主要工作。会议首先提到:1、凡超55吨的车辆为非超限超载车辆一律不许上路。凡七轴以上车辆(含七轴车)为非法车辆一律不准上路。其他车辆按国家规定:二轴车辆车货总量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量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量不得超过40吨;六轴车辆车货总量不得超过55吨。2、治超工作坚持公司统一领导,公司治超领导组要加强对门卫、装载、计重、开票人员进行治超工作的培训和教育,为公司源头治超的直接责任人,承担源头治超义务,严格把头,认真履行,严格按照治超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计重、装载、开票、不得为超超载和禁载车辆提供虚假证明,依法履行源头治超义务。凡被责任倒查一经确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

专题研究法治宣传工作会议纪要 政府办发会议纪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按《2016年度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制定依法行政部署工作会议纪要 急急急 2016年市环保局依法行政部署工作会议纪要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日 会议记录人*会议。

一、政府办发会议纪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情况而决定:要注重区分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政府会议纪要只是载体,无论是以会议纪要或者是以会议决定、书面报告等形式出现,关键是看双方当事人是否通过会议纪要等载体,明确表达出双方已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示的、确定的、可执行的,且会议纪要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或者当事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认可,即会议纪要已完全具备有效民事协议所具备的要件,在此情况下,方可认定会议纪要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其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二、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指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法定公文。它不同于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是一种客观的纪实材料,对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适用。会议纪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办公会议纪要、工作会议纪要、协调会议纪要、研讨会议纪要。三、会议纪要的特点:1、内容的纪实性。会议纪要如实地反映会议内容,它不能离开会议实际搞再创作,否则,就会失去其内容的客观真实性。2、表达的提要性。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情况综合而成的,因此,撰写会议纪要时应围绕会议主旨及主要成果来整理、提炼和概括,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5年4月征求意见稿 (2015年4月征求意见稿)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2015年4月19日—20日/2015年—月—日至—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召开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专题研究法治宣传工作会议纪要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