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3个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B为生产企业,AC为商业企业货物实用17%的税率,货物发生以下税率 1、B销项=A进项=300*0.17=51万 1.B售给A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售款计算方式结算,货物已发出办托托收手续,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300万,A商场尚未付款。。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17%,主要耗用甲材料加工产品,现有A、B、C三个企业提供甲材料。其中A为一般纳税人,B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代开3%的专用发票,。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2009年3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借:在2113途物资-甲材料 103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5261税(进项税额)17000贷:银行4102存款1173002、借:原材料-甲材料 103000贷:在1653途物资-甲材料 103003、分配运费:乙材料应分配运费=300*(1000/300+200)=600元丙材料应分摊运费=200*(1000/300+200)=400元乙材料应分配保险费=35100*(1500/35100+23400)=900元丙材料应分配保险费=23400*(1500/35100+23400)=600元借:在途物资-乙材料31500丙材料2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银行存款610004、借:原材料-乙材料31500丙材料21000贷:在途物资-乙材料31500丙材料210005、购入甲材料,货款总额23400元(含增值税),货款已支付,但材料未到。借:在途物资-甲材料 20 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贷:银行存款234006、借:原材料-乙材料9000贷:在途物资-乙材料90007、借:原材料-丁材料30000贷:应付账款30000扩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税务总局正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