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权限应该如何样规定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A、立遗嘱B、赠与C、无权代理的追认D、放弃继承【答案】:ABD【答案解析】:考察法律常识。。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为什么? 无权代理有三个构成要件:第一,须实施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37626230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据此可知,代理行为均为法律行为,如不实施法律行为,则无代理可言。而所谓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本题C项刘某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的行为并不能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某一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既然所为行为不是法律行为,也就不存在无权代理问题,故C项错误。第二,须以本人名义。如不以本人名义,即无代理之外观,故无从成立无权代理。这里需要弄清楚以本人名义和冒充本人之间的区别。在代理中有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和第三人(相对人)。以本人名义是指须向相对人表明自己是本人的代理人,从而以本人名义与相对人为法律行为。比如我借给你一部手机,你向第三人谎称是我的代理人将其卖与第三人,即为无权代理,在这一行为中,你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卖手机的,这一行为虽为无权代理,但是仍然存在三方当事人。而冒充本人则是向相对人表明自己就是本人,隐藏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比如我。
一、民法典的无权代理是什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无合法授权的“代理”行为通常表现为下列两种情况:一是无合法的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二是假冒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未成年人或丧失行为能力人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等。(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所作出的“代理”行为。代理人的代理权范围都有所界定,特别是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应依据代理权限进行代理活动,超越代理权限进行的活动属于越权代理。代理人越权代理所进行的民事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代理人的越权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代理人的代理权总是在特定时间范围内有效。超过时间期限,代理人在代理权已经终止的情况下,仍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也属于无权代理。因此,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的身份也就相应地消灭了,因而原代理人也就无权再进行“代理”活动了。
下列不属于无权代理行为的有( )。A.无合法授权的代理行为 B.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 参考答案:C
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类型吗 《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代理的是()。A.甲有朋友远道而来,甲不在家,乙代甲招待该客人B.甲董事长为公司 正确答案:ABCD解析:A项属于道德行为,不具有法律意义;B项属于代表行为;C项属于传达行为,虽然该种意思表示不能代理,但是可以借助使者传达;D项属于居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