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期限是多少个月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
羁押期限一般多久,羁押期限届满是指多长时间。 羁押还是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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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期限一般多长时间,侦查羁押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侦查羁押的期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的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此处的侦查羁押期限总结为一个公式:2+1+2+2+X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期间对扣押、冻结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原邮电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与次数审查起诉阶段—补侦期限每次1个月,以2次为限。法院审判阶段—补侦期限每次1个月,以2次为限。技术侦查期间批准技术侦查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以内有效,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