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写作中,公文标题的某些部分可以省略不写,然而有的内容不可省略,以下部分在公文中
公文标题可以省略事由吗? 公文标题有的文种可以省略事由,比如公告,通知等,可以只写文种。
38、两个以上单位发通知,标题部分一般可以省略发文单位。( )求这些提的正确答案及简洁原因,万分感! 43、“着令”、“如期”、“谢忱”、“鉴于”、“贵单位”都是应用文中尚还保留的文言词汇。() 92、转发下级机关与同级机关的公文,应用“批转”。() 。
所有的规范性公文的标题,都可以省略作者及事由部分.这句话是对的吗 这个说法不准确。党政机关公文条例的十五个文种,除令、公告、纪要等文种外,都要按照公文标题三要素来写,越是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越不能省略。
下列公文中标题里可以省略事由的是( )A.报告 B.请示 C.公告 D.议案 报告:关于xx的报告 报告:关于xx的报告 请示:关于xx的请示 关于加强城市文化建设,增强城市软实力的议案 只有公告不需要 。? 2021SOGOU.COM 京ICP证050897号
所有的规范性公文的标题,都可以省略作者及事由部分(错)。辨析题,请说明原因,谢谢! 既然是规范性文件,如法律法规规章等都应有作者和事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下列公文中标题里可以省略事由的是( )A.报告 B.请示 C.公告 D.议案 可以省略事由的是:C.公告
公文标题中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可省略的要素是 不可以省略的要素2113是文种。公文标题都不可缺少5261文种。完整的公文4102标题,一般应具备“三要素”,即发1653文机关名称、事由及文种,以标明由谁发文、为什么发文和用什么文种发文。如:《XX市人民政府(发文机关)关于切实做好以秋补夏工作(事由)的通知(文种)》。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有省略标题中的一个或两个要素。比如:皖发?1992?2号《关于认真做好撤区并乡工作的通知》(省略了发文机关这一要素),《国务院公告》(省略了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