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关系和代理关系的区别?
委托代理是单方法律行为,那如果对方拒绝呢?不就不形成法律关系了
代理基础法律关系出现效力瑕疵,会不会影响外部法律行为
“委托”与“代理”的区别在哪呢?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其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
简述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代理的概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431363634念1、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二、代理的法律特征:从民法理论上讲,代理具有下列法律特征,使其区别于其他相近的民事法律制度。1、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说通过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如代订合同而建立了买卖关系、代为履行债务而消灭了债权债务关系,这表明代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意义,同样是以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2、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是代替被代量人从事法律行为,以实施被代理人所追求的民事法律后果。扩展资料:代理特征和基本特征:一、代理特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