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有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bai于印发du<;企业所得税税前扣zhi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dao)和《关于执行专<;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属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也规定,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且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核销坏账应具备的条件、收回已核销坏账的处理、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也基本一致。但是,为了便于所得税征收管理,税法又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实行限额扣除办法,即只有计提的不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这一点与会计制度“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的坏账准备从利润总额中全额扣除”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
1.甲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 你好、会计分录如下:借:坏账准备10000贷:资产减值损失10000借:资产减值损失12500贷:坏账准备12500借:银行存款4000贷:应收帐款4000借:银行存款6000贷:应收帐款6000借:坏账准备3500资产减值损失3500望采纳
甲公司采取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提取坏账准备,坏账提取比例为应收账款的15% 期末应收账款=2000+400-600=1800应计提坏账准备=1800*15%270万元,期末账上的坏账准备=300-180+350=470冲回数=470-270=200
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5‰: (1)2006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0贷:坏账准备 5000(2)2007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 7500贷:坏账准备 75002008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借:坏账准备 1500贷:资产减值损失 1500(3)2009年6月发生坏账损失借:坏账准备 18000贷:应收账款 18000(4)2009年10月收回坏账借:银行存款 5000贷:坏账准备 5000(5)2009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 12000贷:坏账准备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