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明确规定: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不按规定自行申报的行为属于
演出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 (1)歌星与经纪公司之间关于支付税后报酬的约定条款是否有效?答:有效。国家一般法律如民法和专门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都没有禁止支付税后报酬的规定。(2)演出地税务机关就歌星获得的劳务报酬应要求谁申报纳税?答:要求歌星就获得的劳务报酬申报纳税。本来,经纪公司是报酬的支付方,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如果经纪公司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至使税款流失,其税款的追缴应向纳税人追缴,但同时要对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经纪公司处以应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歌星税后报酬为10万元,应缴个人所得税为:[(100 000-7 000)*(1-20%)]÷[1-40%(1-20%)]=36 764.71元。罚款幅度为:18 382.36-110 294.13元之间,具体多少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3)缴纳税款之后,歌星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关系应如何处理?答:歌星补交税款后,其实际收入变为:63 235.29元。其所交的税款可以向经纪公司索要,因为合同签订的是税后报酬10万元,合同赋予了歌星法定的追索权。歌星要先交税,这是法律的规定。交完税后再经纪公司追索,其追索权的行使可以通过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规定,个人年收入在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