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四号线是北京市政府和哪家公司合作期限多少年? 2004年12月,香港地铁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地铁4号线投资、建设、运营合作的原则性协议。2015年2月7日,香港地铁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草签了北京地铁4号线的特许经营协议和项目管理协议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09月02日在海淀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郑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北京地铁4号线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商品房等。营业期限到2033年09月01日。
7·5北京地铁四号线电梯事故的建设背景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的公司介绍 根据公司与北京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特许协议》,以PPP模式建设和运营北京地铁四号线,发展与铁路相关的商业及开展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四号线项目总投资约153亿人民币,其中70%由北京市政府出资,30%由特许经营公司出资。四号线特许经营公司总投资46亿元,注册资金13.8亿元,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地铁公司各占49%,北京市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占2%,工商注册名称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公司为全国提供近万个就业机会,北京地区在职员工约5100人左右。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意为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PPP模式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外包、特许经营、私有化。北京地铁四号线采用的是特许经营类型的PPP模式。在此模式下,政府负责四号线土建部分(A部分)的投资和建设,京港地铁负责四号线B部分(车辆、信号等)的投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