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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企业研发财政补助申领8月初将开通,最高补助400万

2020-07-25新闻14

7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新闻发布会在郑召开。

近期,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等部门将联合启动2020年财政补助申请工作。

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整合全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系统和财政补助系统,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平台,并与河南政务服务网有效对接,实现“一网通办”。

对于已在加计扣除系统备案的企业,企业、平台类资质、各类奖补信息,由省级部门直接录入系统,奖补经费由系统统一测算。在补助资金申请环节,企业无须重复填报相关材料,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无异议的系统提交即可。

时间节点为:8月初开通系统,8月底前完成企业在线申报,9月份完成地市审核、公示和备案等环节,力争10月底之前省级资金下达至企业。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等多部门印发的《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2020-2022年,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经核实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科技企业研发补助政策纳入本实施方案执行,不再单独由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负担。申请企业报送上年度研发费用应与向税务部门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数额一致,并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申报条件

方案所指的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2.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研发经费投入预算是指企业为保证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通过一定程序提前安排专门用于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资金。企业应按征集通知要求报送研发经费投入预算制度文件及研发经费年度预算情况。

3.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4.所在行业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的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范围。

5.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按照国家统计局《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及时报送《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补助标准

按照企业年度研发费用一定比例进行分层级补助,其中:

2017年以来首次享受企业研发补助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不高于10%;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不高于5%。

非首次享受企业研发补助的企业,年度补助额度按存量补助和增量补助分别测算。将以前年度已享受财政补助的研发费用最大值作为基数,基数内的研发费用继续享受存量补助,补助标准: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不高于5%;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不高于3%。超基数部分给予增量补助,补助标准: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20%;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10%。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不同类型企业采用最高限额管理,最高限额不累加,具体为:

1.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一般企业,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2.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建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200万元。

3.对省瞪羚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300万元。

4.对省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

承担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的企业,可适当提高补助限额,具体分年度确定。

来源 河南青年时报

记者 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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