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专家论证的意义是什么 是对司法鉴定结论的具体解释。
损害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在 多长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机 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 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有异议我改怎么办 如果你对鉴定有异议,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做: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但“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
司法鉴定报告是法官判案的唯一标准吗? 1:不是法官裁判内容包括适用罪名、民事赔偿、适用刑罚etc鉴定意见对于某一项案件事实的证明来说不是唯.
当多个司法鉴定人共同鉴定,其意见不一致时,司法鉴定人() A 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在“共同鉴定”或鉴定委员会鉴定中,参加鉴定的人经过充分讨论对鉴定意见一致,可共同出具鉴定书并签名。如果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仍不能取得一致的鉴定结论,鉴定人有权保留各自的意见,可分别出具鉴定书或在同一份鉴定书上分别写明不同意见的人数及依据。
司法鉴定报告是法官判案的唯一标准吗? 不是唯一,但是司法鉴定意见是极其重要的证据。提到司法鉴定,有一个人不得不说,华政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闵…
司法鉴定投诉答复的政策有哪些? 导读:充分发挥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主渠道作用。各地要以地市级(包括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积极有效地开展司法。40064365 60 接听时间:周一到周六 8:00~22:00
司法鉴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导读: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若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但必须具备如下法定事由:1。40064365 60 接听时间:周一到周六 8:00~22:00
司法鉴定能否鉴定出被害人经及时抢救能否存活? 在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已经死亡,能根据现有医疗条件,鉴定出案发时被害人经及时抢救能否存活吗?
司法鉴定人员对鉴定数据进行篡改,恶意遗漏。到什么地方举报。是检查院。还是司法厅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 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200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 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