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获一起农村客运面包车超员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驾驶员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13日上午,交巡警支队公巡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县道马黄路沿线巡逻,10时50分许,在经过黑溪沟路段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渝H9XXX5的农村客运面包车由黑溪镇沿马黄路往白石方向缓慢行驶,踌躇不前。这一异常现象引起了民警的警觉,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透过车窗,民警发现车内挤满了人,经过现场清点,该车核载9人,实载12人,存在超过额定乘员20%未达50%的违法行为。
民警当即引导车上人员下车,并对该车驾驶员王某清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向驾乘人员宣传安全乘车知识,着重强调了超员违法行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法处以王某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相关工作要求,将王某的违法事实及处罚情况通报所属企业,落实联合处罚工作措施,提升违法查处震慑效果。
民警提醒:车辆超员后稳定性和制动效能明显下降,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增加,请广大驾驶员及乘客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超载、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