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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双叒叕获奖了!莱芜区检察院在2020年工作中喜讯频传

2020-07-25新闻10

今年以来,莱芜区检察院确立“大院更有大作为、案多更要出精品、全员个个成精英”工作思路,以开展“素能提升大学习”为契机,创新打造“精英+精品”工作品牌,旨在锤炼精英队伍、办理精品案件,积极组织干警学业务、学技能,队伍素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先后有多名干警受到省、市级表彰,多个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优秀案例

莱芜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贪污、挪用资金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莱芜区检察院院办理的邓某某妨害公务案入选最高检第三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莱芜区检察院报送的王某某、罗某某等七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被济南市人民检察院e课堂选为典型案例在全市学习推广。

在山东省检察院2019年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工作中,莱芜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王分明办理的王某某、盖某某等3人非法拘禁案被评为优秀案件。

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表扬2019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中,莱芜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联合表彰为“2019年度全省生态系统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在市院组织的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评选活动中,莱芜区检察院报送的向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发送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莱芜区检察院“双报到”做法被收入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不忘初心 并肩同行》经验汇编画册。

7月23日,莱芜区检察院在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议上,作为四个典型之一,作了题为《深化“四个融合” 擦亮“党建+”品牌》的典型发言。

优秀个人

莱芜区检察院魏静撰写的论文《中共山东党组织建设史上的精神典范》在山东省工委历史地位和内涵论文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二等奖。

莱芜区检察院王建华荣获“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 。

5月29日上午,在济南市检察院、济南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2020年度济南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决赛中,莱芜区检察院代表队获得团体三等奖,第一检察部李文源、第二检察部朱彤晖获得“优秀辩手”荣誉称号。

6月17日至18日,济南市检察院组织了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来自市院和12个区县院的26位选手参加了本次竞赛。莱芜区检察院王伟同志、尚美红同志均进入现场汇报案件审查结果环节并被评为“优秀办案人”。

莱芜区检察院毕京勇同志被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授予“2015年-2019年度平安济南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日,在第八届全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经过办案质效考评、刑事检察业务笔试、认罪认罚案件实务、刑事检察业务答辩、模拟法庭论辩等环节的激烈角逐,莱芜区院干警白莹洁,凭借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优异的表现,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

7月23日,在第二届济南市检察机关案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莱芜区检察院苏烨被评为“全市案管业务能手”。

此外,莱芜区检察院还荣获全区201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在第四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中,荣获“全国优秀健步走单位奖”,多人荣获“先进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等称号。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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