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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残二级企业负责什么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争议按照什么处理

2021-03-25知识3

工伤不辞职有什么赔偿 00:00 00:00 100%用户鉴权失败,请先注册成为云用户 云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433623836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如果确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报销,那么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呢?总结下来大致包括以下项目: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三、辅助器具费用;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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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争议按照什么处理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436316263动争议,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扩展资料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4种途径解决:1、当事人协商。法律法规提倡协商解决争议,但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进行协商,但是任何一方或者他人都不能强迫进行协商。2、企业内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是群众性调解,当事人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靠当事人的自我约束来履行,不能强制执行。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裁决,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不经协商或。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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