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考刚落下帷幕,靖远县人民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开始忙碌起来,依法对3名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其中,2名未成年人刚参加完高考。
2019年11月的一天凌晨,刘某等3名未成年人给朋友过生日,酒后随意殴打他人,致被害人轻伤。经过社会调查,了解到2名涉罪未成年人即将参加2020年度高考,遂与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进行沟通,充分听取法定代理人意见,为了不影响考生正常发挥,检察官决定,仅对2名考生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权利义务告知,等高考结束后再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讯问。
审理案件中,了解到涉罪未成年人都没有聘请律师,靖远县检察院为3名涉罪未成年人指定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考虑到3名未成年人父母已经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双方已刑事和解,并且其三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7月24日,在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该院向3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现场对其三人开展了训诫教育,同时委托靖远关爱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师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心理疏导,让其正确看待过去,尽快融入社会。
一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在悔过书中写到:“一个光明的日子即将到来,而我却感到内心昏暗。因为我在即将踏出校门走向社会时,犯下人生中不可饶恕的错误。感谢检察机关拉了我一把,使我能更快地步入正轨。”其表示一定会按照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教导的方法,重新认识和改造自己,不再踏上违法犯罪道路。
同日我们得知,2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都在高考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希望他们能以本次宣布附条件不起诉为起点,树立信心,认真学习,在实现自己梦想的征程上继续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