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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 大豆磷脂油哪一年列入饲料原料目录的

2020-07-24知识9

国外的一种饲料添加剂,想要到国内注册并销售,请问我们需要那些手续和步骤?先从哪里入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经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1年1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9号公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审定和登记第十二条 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尚未使用但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二)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和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三)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申请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还应当说明该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修订版 对比,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修订版,你知道吗?最近国家刚刚修改的规范,下面小编告诉你!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一共有多少种 农业部发布《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2014-02-01实施】为加强对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保障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现公布《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以下简称《目录(2013)》),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目录(2013)》是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以下简称《目录(2008)》)的基础上修订的,增加了部分实际生产中需要且公认安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或来源);删除了缩二脲和叶黄素;将麦芽糊精、酿酒酵母培养物、酿酒酵母提取物、酿酒酵母细胞壁4个品种移至《饲料原料目录》;对部分品种的适用范围以及部分饲料添加剂类别名称进行了修订;将20个保护期满的新产品品种正式纳入《附录一》,将《目录(2008)》发布之后获得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证书的7个产品纳入《附录二》。二、《目录(2013)》由《附录一》和《附录二》两部分组成。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目录(2013)》中规定的品种。凡《目录(2013)》外的物质拟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应按照《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有关。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文件解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11月3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为什么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答:现行条例自1999年公布施行以来,对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日益增强,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完善,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及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解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遵守质量安全规范的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饲料的使用,解决养殖者不按规定使用饲料、在养殖过程中擅自添加禁用物质的问题;四是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管理部门不履责 直接责任人有望追刑责问:在完善政府。饲料行业的未来在哪里? 现在饲料行业真的竞争很大吗,各个饲料厂家都在辞退业务人员,是销售模式改变了,还是行业重新洗牌了呢?大豆磷脂油哪一年列入饲料原料目录的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部分饲料企业和行业协会提出的《饲料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建议进行了评审,决定将大豆磷脂油粉等8种饲料原料增补进《目录》,对豆饼等8种原料的名称或特征描述进行修订,将酿酒酵母培养物等3种产品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转入《目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将“酿酒酵母提取物”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转入《目录》。编号:12.2.7。特征描述:酿酒酵母经液体发酵后得到的菌体,再经自溶或外源酶催化水解,或机械破碎后,分离获得的可溶性组分浓缩或干燥得到的产品。强制性标识要求:粗蛋白质、粗灰分。饲料里面用的原料也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吗? 需要办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5月2日农来业部令2012年第3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中第七条第一款中,申请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生产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条款中的饲料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在地方都是农业局。建议你先咨询一下当地zhidao农业局。饲料原料目录(更新到2018年7月)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sandfred附件2《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1.谷物及其加工产品2.油料籽百实及其加工产品3.豆科作物籽实及其加工产品5.其他果实、蔬菜度类产品专及其加工产品6.饲草、粗饲料及其加工产品7.其它植物、藻类及其加工产品10.鱼、其它水生生物及其副产品12.微生物发酵产品及副产品13.其它饲料属原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产品标签应标示哪些内容 饲料标签标准(GB10648-2013)2014年7月1号实施前 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0648-1999《饲料标签》。本标准与GB 10648-1999《饲料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差异如下:修订完善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增加了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等术语的定义(见3.2-3.15);修改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定义(见3.18);删除了“保质期”的术语和定义,用“净含量”代替“净重”(见3.17),并规定了净含量的标示要求(见5.7)。增加了标签中不得标示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内容的规定(见4.4);增加了产品名称应采用通用名称的要求,并规定了各类饲料的通用名称的表述方式和标示要求(见5.2)。规定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应符合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的要求(见5.3.1)。将饲料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项目分为“饲料和饲料原料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项目”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项目”两部分;将饲料添加剂产品分为“矿物质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酶制剂饲料添加剂、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其他饲料添加剂”;对饲料和饲料原料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项目、饲料添加剂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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