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付全款买的的房子因原房主欠债被法院查封了,请问怎么办?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你已经占有使用了该房产,完成了交付,只是没有办理后续的过户手续,所以你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解除查封。但实践中确实会遇到各方面的障碍。
已付全款的商品房在备案过程中被法院查封,(因开房商债权案件),能否要求法院解除查封法院解除查封?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全款查封什么意思 1、全款查封就是说:整体查封,全款就是说抵债权益大于等于被查封物品的价值!2、全款查封的物品是无法过户的。3、全款查封案例:孙某某与艾某某、刘某某(两人系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合伙纠纷两案,法院于2013年1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孙某某申请于当日对登记在刘某某名下的一套房屋进行了全款查封。判决生效后,艾某某与刘某某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孙某某申请法院执行。法院执行立案后,向两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艾某某与刘某某在履行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以自己已无能力为由拒绝履行,法院准备依法启动对被查封房屋的评估拍卖程序。扩展资料:查封的相关法律民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以下情况应考虑“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刑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对犯罪人的存款、有价证券、房产、收藏品等进行核实没收、拍卖是刑法赋予人民法院的判决权利。以下。
我已付全款,在过户的时候发现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急 您好,请问签合同的时候卖方知道这件事情吗?如果知道就涉嫌欺诈的,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责任,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有需要帮助的可以直接来电免费咨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续查封的查封年限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续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36661查封的查封年限,与初始查封年限是一样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2、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续封、续扣、续冻的期限也没有“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即续封、续冻、续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扩展资料:查封的要求:1、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2、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已付全款的商品房在备案过程中被法院查封,(因开房商债权案件),能否要求法院解除查封? 可以要求法院解封。按照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款项后对该房屋是拥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限的。根据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条就是所谓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之后,承包人无法获得工程款的,可以在拍卖该房产的过程中优先受偿,其优先效力高于工程的抵押权和其他债权。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即使是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人的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也不得对抗全款支付房款的消费者,也就是全款支付房款的消费者对于该房屋是拥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的。司法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